埋羹太守

引证解释: 明 人对 洪武 末 宁波 知府 王琎 的称号。 《 明史 ·王琎传》 :“﹝ 王璡 ﹞自奉俭约,一日饌用鱼羹, 璡 谓其妻曰:‘若不忆吾啖草根时耶?’命撤而埋之,人号‘埋羹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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