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则

引证解释: 十二律之一。阴律六为吕,阳律六为律。夷则为阳律的第五律。律吕相配居第九。 《 国语 ·周语下》 :“五曰夷则,所以咏歌九则,平民无贰也。” 韦昭 注:“夷,平也;则,法也。言万物既成,可法则也。” 《 礼记 ·月令》 :“孟秋之月……其音商,律中夷则。”参见“ 十二律 ”、“ 律吕 ”。

yí zé ㄧˊ ㄗㄜ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