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清 代各州县每年将钱粮征收的实数报部奏闻,叫奏销。 《清文献通考·田赋二》 :“﹝ 康熙 ﹞十八年,令州县日收钱粮流水簿,於岁底同奏销文册,齎司磨对。” 2. 指上报户部注销欠缴的钱粮。 吴晗 《灯下集·明代科举情况和绅士特权》 :“第四是免粮,家道寒苦,无力完粮的,可由地方官奏销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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