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署

引证解释: 1. 谓擅离职守。 《 三国志 ·蜀志·先主传》 “与 先主 并力” 裴松之 注引 晋 虞溥 《江表传》 :“ 备 遣人慰劳之。 瑜 曰:‘有军任,不可得委署,儻能屈威,诚副其所望。’” 《 资治通鉴 ·汉献帝建安十三年》 引此文, 胡三省 注云:“委,弃也。署,置也。” 2. 官署缺员时,委派其他官员代理。 清 蒋良骐 《东华录》 卷六:“又 江 右甫经兵燹,无贡生应考,学官乏人,武生杂流,夤缘委署,请命抚按学臣察革,择举人之文行兼优者充之。” 《 老残游记 》 第六回:“小的主人姓 申 ,新从省里出来,抚台委署 城武县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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