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指南北。古人以“子”为正北,以“午”为正南。 唐 苏颋 《唐长安西明寺塔碑》 :“揆阴阳之中,居子午之直,丛依观阁,层立殿堂。” 《 宋史 ·天文志一》 :“ 南阳 孔定 製铜仪,有双规,规正距子午以象天;有横规,判仪之中以象地。” 康有为 《上清帝第六书》 :“若针之子午未定,舵之东西游移,则徘徊莫适,悵悵何之?” 2. 指夜半和正午。旧时计时法,以夜间十一时至一时为“子”时,以白昼十一时至一时为“午”时。 唐 吕岩 《延寿》 诗:“子午常餐日月精,玄关门户啟还扃。” 3. 见“ 子午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