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 ◎ 存:保存;继:接续。恢复灭亡的国家,延续断绝了的贵族世家。 ◎ 《论语·尧曰》:“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公羊传·僖公十七年》:“桓公尝有继绝存亡之功,故君子为之讳也。” ◎ 他是要明王道,辨人事,分明是非善恶不肖,~,补敝起废,作后世君臣龟鉴。 ◎朱自清《经典常谈·史记汉书第九》 ◎ 联合式;作谓语、定语;使濒临灭亡者得以延续引证解释: 亦作“存亡续绝”。原谓使亡国复存,绝嗣得续。亦泛指使濒临灭亡或已亡者得以继续存在或延续。 《穀梁传·僖公十七年》 :“ 桓公 尝有存亡继絶之功,故君子为之讳也。” 范宁 集解:“存亡,谓存 邢 卫 ;继絶,谓立 僖公 。” 《 汉书 ·吴王濞传》 :“今诸王苟能存亡继絶,振弱诛暴,以安 刘氏 ,社稷所愿也。” 唐 吴兢 《 贞观政要 ·安边》 :“夷不乱华,前哲明训,存亡继絶,列圣通规。” 宋 苏轼 《宋襄公论》 :“ 桓 文 之师,存亡继絶,犹不齿於 仲尼 之门,况用人於夷鬼以求霸,而谓王者之师可乎?” 明 刘基 《春秋明经·齐仲孙来齐高子来盟》 :“而 齐侯 获存亡继絶之名於天下。” 清 龚自珍 《古史钩沉论二》 :“天生 孔子 不后 周 ,不先 周 也,存亡续絶,俾枢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