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佛教语。 《华严经》 所说的“圆融平等”的境界。谓一一微尘之中皆现无数国土(刹),而国土中又有微尘,微尘中又有国土,重重无尽,平等无碍。华严宗据以成立“十玄门”中的“微细相容安立门”。见 唐 法藏 《华严经探玄记》 等。 唐 澄观 《华严经随疏演义抄》 卷二七:“上经中明:尘尘刹刹,佛佛生生,皆悉融摄,事事相望。即云一一各各融摄,即是无差。” 宋 朱熹 《公济和诗见闵耽书勉以教外之乐以诗请问》 之一:“至理无言絶浅深,尘尘刹刹不相侵。” 清 金喟 《<离骚经>序》 :“周以常住为义,易以变易为义……尘尘刹刹,无不普遍,又復尘尘周于刹刹,刹刹周于尘尘,然后世界自见其易,圣人时得其常,故云‘周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