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句尾。 宋 沉括 《 梦溪笔谈 ·辩证一》 :“ 《楚词·招魂》 尾句皆曰‘些’。今 夔 、 峡 、 湖 、 湘 及 南 、 北江 獠人,凡禁咒句尾皆称‘些’,此乃 楚 人旧俗。即梵语‘萨嚩訶’也,三字合言之,即‘些’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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