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指 嵩山 的 太室 、 少室 、 开母 三石阙 汉 代铭文。 清 吴玉搢 《金石存·汉少室神道石阙铭跋》 :“ 嵩山 三石闕, 太室 以隶, 开母 、 少室 以篆。” 清 翁方纲 《两汉金石记》 卷五:“ 嵩山 三闕,惟 太室 闕字差小,前铭,后繫官名,各以一圈标界於首,亦金石文所罕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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