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注

引证解释: 吏部对地方官吏的选派任命。注,注官,即按资叙授官。 宋 吴曾 《能改斋漫录·记事》 :“差注之失,谓应差近远之类。” 《 宋史 ·选举志四》 :“又詔州县久无正官者,听在选人申部,审度牓闕差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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