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舶司

引证解释: 官署名。 宋 代分设提举市舶司于 广州 、 杭州 、 明州 (今 宁波 )等地,管理商舶,征收关税,收买进口物资等。 元 明 两代称为市舶提举司,其长官称市舶使,后改称提举。 清 废。 《 宋史 ·食货志下八》 :“﹝ 开寳 ﹞四年,置市舶司于 广州 ,后又於 杭 、 明州 置司。” 明 沉德符 《野获编·户部·海上市舶司》 :“ 太祖 初定天下,於 直隶 太仓州 黄渡镇 设市舶司,司有提举一人,副提举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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