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分项记载人口或钱物出入事项的簿籍。 《 新唐书 ·百官志一》 :“户部郎中、员外郎,掌户口、土田、赋役、贡献、蠲免、优復、姻婚、继嗣之事,以男女之黄、小、丁、老为之帐籍。” 宋 苏轼 《应诏论四事状》 :“若谓非贫乏有可送纳,即自 元祐 元年至今,并不曾纳到分文。显见有司空留帐籍虚数,以害朝廷实惠。” 林纾 《与姚叔节书》 :“夫目録之学,书贾之帐籍也。”
zhàng jí ㄓㄤˋ ㄐㄧ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