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犹帖经。 《 新唐书 ·选举志上》 :“凡明经,先帖文,然后口试,经问大义十条,答时务三道,亦为四等。” 宋 王谠 《 唐语林 ·补遗四》 :“ 唐 朝初,明经取通两经。先帖文,乃案章疏,试墨策十道。”参见“ 帖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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