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原为 金 代官韵书,供科举考试之用。 平水 是旧 平阳府 城(今 山西 临汾市 )的别称,因该韵书刊行于此,故名。有两种:一种将 宋 代 《礼部韵略》 注明同用之韵悉数并合,又原不同用的上声“迥”、“拯”及去声“径”、“征”,亦各并为一部,共一百零六韵:上、下平各十五韵,上声廿九,去声三十,入声十七。其韵目见于 金 王文郁 《平水新刊礼部韵略》 、 张天锡 《草书韵会》 及 宋 末 阴时夫 《韵府群玉》 ,为后来作近体诗者押韵的依据。又一种分为一百零七韵,上声“迥”、“拯”不并,为 宋 末 刘渊 《壬子新刊礼部韵略》 所本。 刘 书不传,其韵目见于 元 初 熊忠 《古今韵会举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