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评定赃物的价值。 《唐律·名例四·平赃及平功庸》 :“诸平赃者,皆据犯处当时物价及上绢估。” 长孙无忌 疏议:“赃,谓罪人所取之赃。皆平其价直,準犯处当时上绢之价,依令:‘每月旬别三等估。’”
píng zāng ㄆㄧㄥˊ ㄗ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