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周 代司马的属官。掌诸侯、卿大夫之庶子的教养等事。 秦 因之,置中庶子、庶子员。 汉 以后为太子属官。 两晋 、 南北朝 称中庶子、庶子。 隋 、 唐 以后,改称左右庶子。历代相沿, 清 末始废。 《书·康诰》 :“不率大戞,矧惟外庶子训人。” 孔 传:“况在外掌众子之官主训及者而亲犯乎?” 《 礼记 ·燕义》 :“古者, 周 天子之官有庶子官。” 郑玄 注:“庶子,犹诸子也。 《 周礼 》 诸子之官,司马之属也。” 《 汉书 ·百官公卿表上》 :“太子太傅,少傅,古官。属官有太子门大夫、庶子、先马、舍人。” 2. 旧时指嫡子以外的众子;亦指妾所生之子。 《 仪礼 ·丧服》 :“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 贾公彦 疏:“庶子,妾子之号,适妻所生第二者,是众子,今同名庶子,远别於长子,故与妾子同号也。” 胡培翚 正义:“长子、众子与适子、庶子,名异实同。凡长子者,则不独长子之弟为众子,而妾子亦为众子。言适子,则不独妾子为庶子,而适子之同母弟亦为庶子。经中凡以适对庶言者,适为适长一人,其餘皆庶也。” 《 礼记 ·内则》 :“适子、庶子见於外寝。” 郑玄 注:“庶子,妾子也。” 3. 战国 时 秦国 隶属于有爵者的服役之人。 《 商君书 ·境内》 :“其有爵者乞无爵者以为庶子,级乞一人。其无役事也,其庶子役其大夫月六日;其役事也,随而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