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据 《 后汉书 ·廉范传》 载, 廉范 ,字 叔度 , 建初 中为 蜀郡 太守,废除禁止百姓点灯夜作的旧制。百姓称便,作 《五袴歌》 以颂其功德。后遂以“廉袴”作为民众称颂地方官吏施行善政之词。 唐 李商隐 《为裴懿无私祭薛郎中衮文》 :“ 汉 滎 出牧, 晋 议州兵, 廉 袴歌送, 刘 钱 赠行。”亦作“ 廉公袴 ”。 清 赵翼 《前守韦缘事罢官诗以送别》 :“民犹争诵 廉公 袴,我敢相矜 范叔 袍。”参见“ 五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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