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指博局中获得筹码。筹码,计胜负之具。 《 淮南子 ·诠言训》 :“善博者不欲牟,不恐不胜,平心定意,捉得其齐,行由其理,虽不必胜,得筹必多。” 2. 金 朝监税官倍增税课之称。 宋 洪皓 《 松漠纪闻 补遗》 :“虏法,文武官不以高下,凡丁家难,未满百日,皆差监关税、州商税院、盐铁场,一年为任,谓之优饶,其税课倍增者,谓之得筹。每一筹转一官。”
de chóu ˙ㄉㄜ ㄔㄡ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