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记事之书。后指记载地方的疆域沿革、典章、山川古迹、人物、物产、风俗等的书。志,通“ 识 ”。 明 唐顺之 《条陈蓟镇补兵足食事宜》 :“查得 永平 府志书所载,本府原无民壮。” 《 儒林外史 》 第一回:“况且屈尊敬贤,将来志书上少不得称赞一篇。” 郭沫若 《孔雀胆》 附录 《<孔雀胆>的故事》 :“在 《大理府志》 、 《昆明府志》 或 《云南省志》 之类的地方志书里面,或许更还可以找出一些资料吧,但这些志书,目前是无法到手的。” 2. 指正史中记载典章制度的篇章。 范文澜 蔡美彪 等 《中国通史》 第三编第一章第五节:“只有纪传,没有志书,不能说是完整的国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