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

解释: ◎ 总督 zǒngdū (1) [governor] ∶明初在用兵时派往地方巡视监察的官员;清朝始正式成为地方最高长官,一般管辖两省的军事和政治,也有管三省或只管一省的 总督 胡宗宪 。《明史》 (2) [governor-general] ∶英法等国派驻殖民地的最高统治官员 加拿大总督 (3) [viceroy] ∶英国国王派驻自治领的代表引证解释: 1. 总管督率。 《 汉书 ·叙传下》 :“ 昭宣 承业,都护是立,总督城郭,三十有六。” 《 南史 ·王猛传》 :“未之镇,而 隋 师济 江 , 猛 总督所部赴援。” 《 明史 ·神宗纪一》 :“ 南京 兵部右侍郎 邢玠 总督 川 贵 军务。” 2. 南北朝 统兵将领之通称。 《 南史 ·萧摩诃传》 :“吾为总督,必须身居其后。” 《 北史 ·李平传》 :“陛下不以臣不武,委以总督之任。” 3. 官名。 明 代初期在用兵时派部院官总督军务,事毕即罢。 成化 五年始专设 两广 总督,后各地逐渐增置,成为定制。 清 代始正式以总督为地方最高长官,辖一省或二三省,综理军民要政,例兼兵部尚书及都察院右都御史衔。另有主管河道及漕运事务者称河道总督、漕运总督。 4. 宗主国驻在殖民地的最高统治官员。在 英联邦 内 英 王任命的自治领最高级官员也叫总督。

zǒng dū ㄗㄨㄙˇ ㄉ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