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谓朝廷加恩赦免科赋。 南朝 齐 萧子良 《请停台使检课表》 :“值今夕酒谐肉飫,即许附申赦格;明日礼轻贷薄,便復不入恩科。” 2. 宋 时科举,承 五代 后晋 之制,凡士子于乡试合格后,礼部试或廷试多次未录者,遇皇帝亲试时,可别立名册呈奏,特许附试,称为特奏名,一般皆能得中,故称“恩科”。 清 代于寻常例试外,逢朝廷庆典,特别开科考试,也称“恩科”。若正科与恩科合并举行,则称恩正并科。 宋 梅尧臣 《送陈贤良忠正军签判》 诗:“书对三千字,恩科第一人。” 清 姚鼐 《严冬友墓志铭》 :“辛卯恩科会试, 刘文正 为考官。”参阅 宋 赵昇 《朝野类要·恩科》 、 《 宋史 ·选举志一》 、 清 顾炎武 《 日知录 ·恩科》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