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 ◎ 惰民 duòmín [misfit] 不务正业的游民引证解释: 1. 不务正业的游民。 《 商君书 ·垦令》 :“惰民不窳,而庸民无所於食,是必农。” 太平天囯 洪仁玕 《资政新篇》 :“惰民不务正业,专以异端诬民,伤风败俗,莫逾於此。” 2. 元 明 时 浙江 境内受歧视的一部分民户。也称“堕民”。 元 灭 宋 后,将俘虏和罪犯集中于 绍兴 等地,称之为“怯怜户”,在 绍兴 也叫“乐户”,后称“惰民”。 明 编户籍,统列之为“丐户”,世充婚丧喜庆等贱役,不许与平民通婚和应科举。或曰 宋 将 焦光瓒 率部降 金 , 金 军北退后, 宋 贬其部为“惰民”。此外尚有 明 初设置之说,其成员传系 张士诚 、 方国珍 的部属。惰民直至 清 雍正 时始改变其户籍,和平民同列。参阅 《通志·食货五》 、 清 顾炎武 《 日知录 ·降臣》 、 清 俞正燮 《癸巳类稿·除乐户丐户籍及女乐考附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