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明 时称以色相为诱饵诈骗钱财的女子。 李家瑞 《北平风俗类徵·市肆》 引 严思庵 《艳囮二则》 :“ 明 万历 之末,輦下诸公间有闲情花柳者,一时教坊妇女,竞尚容色,投时好以博貲财,后且联布党羽,设为誆骗,妙选姿色出众者一人为囮,名曰‘打乖儿’,其共事者,男曰‘帮闹’,女曰‘连手’……事成计力分财,而为囮者独得其半。於是搆成机巧,变幻百出,不可究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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