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按照常规办事。 隋 王通 《 中说 ·周公》 :“子曰:‘通变之谓道,执方之谓器。’” 《 金史 ·董师中传》 :“凡正人多执方而不通,独 师中 正而通。” 明 汤显祖 《牡丹亭·诊祟》 :“师父不可执方,还是诊脉为稳。” 2. 隋 时纠察朝仪者持方木,谓“执方”。 《 隋书 ·百官志上》 :“元会,廷尉三官,与 建康 三官,皆法冠玄衣朝服,以监 东 、 西 、 中华门 。手执方木,长三尺,方一寸,谓之执方。”
zhí fāng ㄓㄧˊ ㄈ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