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博具。或云起于 战国 ,或云创于 三国 魏 曹植 ,取其投掷之义。初用玉制,只两颗,后改用骨制,故又称“骰子”,增至六颗。每颗成正立方体,六面分别刻一点至六点之数,投掷以决胜负。点着色,故后世又称“色子”。参阅 唐 李匡乂 《资暇集·投子》 、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博弈嬉戏·投子》 。 《 史记 ·范雎蔡泽列传》 “或欲大投” 南朝 宋 裴駰 集解:“投,投子也。” 清 俞樾 《茶香室三钞·平索看精》 :“观下文有律令,有头盘,有抛打,殆亦以投子为之耶?”
tóu zǐ ㄊㄡˊ ㄗㄧ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