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 ◎ 抚恤 fǔxù [comfore] 对因战或因公致伤、致残和牺牲以及病故人员的家属给予物质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安抚引证解释: 见“ 抚恤 ”。 亦作“ 抚卹 ”。 1.抚慰救助。 《 后汉书 ·西羌传·东号子麻奴》 :“ 忍良 等以 麻奴 兄弟本 烧当 世嫡,而 贤 抚恤不至,常有怨心。” 《 晋书 ·华谭传》 :“于时兵乱之后,境内饥饉, 谭 倾心抚卹。” 清 陆以湉 《冷庐杂识·江忠烈公》 :“时 浙西 大水,公请帑十万抚卹。” 冰心 《最后的安息》 :“同时她又联想世界上无数的苦人,便拿 翠儿 当作苦人的代表,去抚恤,安慰。” 2. 体恤爱护。 北齐 颜之推 《 颜氏家训 ·名实》 :“公事经怀,每加抚卹。” 《 南史 ·蔡徵传》 :“俄敕遣 徵 收募兵士,自为部曲。 徵 善抚卹,得物情,旬月之间,众过一万。” 《 水浒传 》 第一○五回:“当事的,平日不将军士抚恤节制,直到鼓噪,方才给发请受。” 瞿秋白 《饿乡纪程》 二:“良朋密友,有情意的亲戚,温情厚意的抚恤,现在都成一梦了。” 3. 慰问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并给以物质帮助。 郑观应 《盛世危言·海防中》 :“且各兵弁死於战者无以抚恤其妻子。” 茅盾 《我走过的道路·五卅运动与商务印书馆罢工》 :“抚恤 顾正红 家属一万元,赔偿工人罢工期间的损失十万元。” 4. 指抚恤金。 李劼人 《天魔舞》 第十五章:“真的死了,倒还可以要他一笔抚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