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贡

引证解释: 科举制度中选拔贡入国子监的生员的一种。 清 制,初定六年一次, 乾隆 七年改为每十二年(即逢酉岁)一次,由各省学政选拔文行兼优的生员,贡入京师,称为拔贡生,简称拔贡。同时,经朝考合格,入选者一等任七品京官,二等任知县,三等任教职;更下者罢归,谓之废贡。参阅 清 福格 《听雨丛谈》 卷五、 《 清史稿 ·选举志一》 。

bá gòng ㄅㄚˊ ㄍㄨㄙ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