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犹言不精此道。 《 宋书 ·范晔传》 :“ 熙先 藉 岭 南遗财,家甚富足,始与 综 诸弟共博,故为拙行,以物输之。” 《 资治通鉴 ·宋文帝元嘉二十二年》 :“故为拙行。” 胡三省 注:“凡博弈,以计数诱人,谓之行,拙行者,伪为不能也。”
zhuō xíng ㄓㄨㄛ ㄒㄧㄥ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