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亦作“ 拱嘿 ”。 1.拱手缄默。 《 汉书 ·鲍宣传》 :“以苟容曲从为贤,以拱默尸禄为智。” 晋 陆云 《国人兵多不法启》 :“是以自来拱嘿,未敢多言。” 宋 邵伯温 《闻见前录》 卷二:“帝自此御朝,即拱默不言。大臣奏事,可即肯首,不即摇首。” 清 侯方域 《明都察院左都御史陈公墓志铭》 :“ 熹皇帝 拱默,中人有窃政者, 于廷 即去言路亦当言。” 2. 指垂拱无为。 郭沫若 《中国史稿》 第三编第十章第一节:“他们援道释儒,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认为人君应当拱默,委政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