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亦作“ 掖廷 ”。 1.宫中旁舍,妃嫔居住的地方。 《 汉书 ·杜延年传》 :“时 宣帝 养於掖庭,号皇曾孙。” 《 后汉书 ·班固传上》 :“后宫则有掖庭、椒房,后妃之室。” 李贤 注引 《汉官仪》 :“婕妤以下皆居掖庭。” 唐 李肇 《 唐国史补 》 卷上:“ 元载 之败,其女 资敬寺 尼 真一 纳于掖庭。” 清 钱谦益 《继妻姚氏赠宜人制》 :“追慕 原陵 ,永怀 长乐 ,访问掖庭椒房之故事,感叹 曾参 、 王骏 之坠言。” 2. 宫中官署名。掌后宫贵人采女事,以宦官为令丞。 秦 代名永巷, 汉武帝 太初 元年改为掖廷。 东汉 分为二,设掖庭令、永巷令。 《 后汉书 ·百官志三》 :“掖庭令一人,六百石。注曰:宦者。掌后宫贵人采女事。” 《 新唐书 ·宦者传序》 :“又有五局:一曰掖廷,主宫嬪簿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