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宋 代考查民户物力确定赋役之法。规定民户典卖产业,税赋与物力一并过户,名推割;又定三年一查定,名推排。 《 宋史 ·食货志上六》 :“然役起於物力,物力升降不殽,则役法公。是以 绍兴 以来,讲究推割、推排之制;凡百姓典卖产业,税赋与物力一併推割。”
tuī gē ㄊㄨㄟ ㄍ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