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根据 明 代卫所制度,军士皆另隶军籍,实行世袭。军士死亡后,要在亲属丁壮中抽人替补,称“摄勾”。也称勾摄、勾军。 《 明史 ·徐贞明传》 :“塞上之卒,土著者少。屯政举则兵自足,可以省远募之费,甦班戍之劳,停摄勾之苦。”参阅 《 明史 ·兵志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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