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音韵学名词。以一字音为代表,把收音相同的字与此字归为一类,称摄音或摄。分摄之法,肇端于 宋 司马光 《切韵指掌图》 所分之二十图及 宋 郑樵 《通志·七音略》 、 《韵镜》 之四十三图,但无摄音之名,每类亦无标目之字。 元 刘鉴 《切韵指南》 始分十六摄。 《康熙字典》 卷首所引之 《字母切韵要法》 则分十二摄。方言不同,师承各异。
shè yīn ㄕㄜˋ ㄧ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