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 ◎ 校尉:古代军官职称。指掠夺财物的军官。 ◎ 汉·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操又特置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隳突,无骸不露。” ◎ 不啻~,何殊发丘中郎。括尽前朝翰墨,搜穷历代彝章。 ◎明·东鲁古狂生《醉醒石》第八回引证解释: 曹操 所设官职,专司掘坟挖金。 《文选·陈琳〈为袁绍檄豫州〉》 :“ 操 又特置发丘中郞将、摸金校尉,所过隳突,无骸不露。” 李周翰 注:“言 操 置发丘中郞,摸金校尉之官,所过皆破坏冢墓,以取金宝,而露其骸骨也。” 清 袁枚 《随园诗话》 卷五:“ 宋 严有翼 詆 东坡 诗:‘误以葱为韭,以 长桑君 为 仓公 ,以摸金校尉为摸金郞中。’”亦省作“ 摸金 ”。后亦泛指发墓盗金者。 清 钱谦益 《闻母邹太君七十序》 :“高臺倾矣,曲池平矣,华堂便房,牛溲马矢平填其中,而高坟大闕,摸金发丘交臂其间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