斛斗

引证解释: 1. 斛与斗。皆粮食量器名。十升为斗,十斗( 南宋 末年改为五斗)为斛。 《 宋书 ·律历志上》 :“器有大小,故定以斛斗。” 北魏 贾思勰 《 齐民要术 ·笨麴并酒》 :“其七酘以前,每欲酘时,酒薄霍霍者,是麴势盛也……虽势极盛,亦不得过次前一酘斛斗也。” 2. 指代粮食。 唐 元稹 《论当州朝邑等三县代纳夏阳韩城两县率钱状》 :“臣今所徵斛斗并请成合,草并请成分,钱并请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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