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夫家

引证解释: 古时谓男女过时而无匹配者为“无夫家”。 《 周礼 ·地官·媒氏》 :“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 陈奂 传疏:“古者未三十男亦行娶,未二十女亦行嫁。三十、二十为年尽,若踰时无夫家,则为鰥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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