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古代诸侯亲自或派使臣按期朝见天子。 春秋 时期,政在霸主,诸侯朝见霸主, 《 礼记 ·王制》 :“诸侯之於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 郑玄 注:“比年,每岁也。小聘,使大夫;大聘,使卿;朝,则君自行。然此大聘与朝, 晋文 霸时所制也。” 《 礼记 ·昏义》 :“夫礼始於冠,本於昏,重於丧祭,尊於朝聘。” 《 左传 ·昭公三年》 :“昔 文 襄 之霸也,其务不烦诸侯,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会,不协而盟。” 孔颖达 疏:“此説 文 襄 之霸,令诸侯朝聘霸主大国之法也。” 《 汉书 ·昌邑哀王刘髆传》 :“ 贺 嚚顽放废之人,不宜得奉宗庙朝聘之礼。” 清 何琇 《樵香小记·祭叔来聘》 :“説 《春秋》 者于畿内诸侯朝聘列国,皆以外交为贬,此义殆非末学所知。” 2. 朝廷的聘用。 三国 魏 曹植 《商山四皓赞》 :“嗟尔四皓,避 秦 隐形。 刘 项 之争,养志弗营,不应朝聘,保节全贞。应命太子, 汉 嗣以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