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亦作“朞周”。 1.犹期服。服丧一年。亦借指近亲之丧。 唐 高彦休 《 唐阙史 ·郑少尹及第》 :“ 大和 二年,颇有籍籍之誉,以主文非再知举,试日果有期周之恤。” 《 续资治通鉴 ·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 :“丁丑,詔削夺 多逊 官爵,流 崖州 ,并徙其家,期周以上亲悉配远裔。” 2. 一周年。 清 方苞 《七思·三姊》 :“年逾二纪兮復愆期,入赘朞周兮始授绥。”
qī zhōu ㄑㄧ ㄓ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