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原主。 《 隋书 ·李士谦传》 :“有牛犯其田者, 士谦 牵置凉处饲之,过於本主。” 唐 元稹 《弹奏剑南东川节度使状》 :“所没庄宅奴婢,一物已上,并委观察使据元没数一一分付本主,纵有已货卖破除者,亦收赎却还。” 《 儿女英雄传 》 第十回:“那时,两件东西,各归本主,岂不是一桩大好事么。” 2. 该主人。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教养·艺果木》 :“严飭所在居民及时栽种,如官长单骑亲勘,有寸土荒閒者,本主重惩,村长庄头并责。” 3. 旧时家人对别人称其主子。 《 红楼梦 》 第九九回:“如今都饿跑了,瞧瞧 十太爷 的本领!少不得本主儿依我!” 4. 本人,当事人。 《 儿女英雄传 》 第五回:“那两个和尚发话道:‘人家本主儿都答应了,你不答应!就是我们僧家赚个几百钱香钱,也化的是十方施主的,没化你的!’” 《 儿女英雄传 》 第十七回:“这更好了,人家本主儿出来了。” 5. 过去白族地区供奉的村社之神,被认为是保护本境之主,称为“本主”。很多是神话、传说、历史中的著名人物。参阅 《白族民间故事传说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