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品

引证解释: 1. 古代“清望”或“清资”、“清要”官以外的品官。 《 新唐书 ·柳登传》 :“时郊庙告祭,吏部以杂品摄上公。” 2. 指执行各项勤务的人。 《 宋史 ·职官志六》 :“拱侍殿中,备洒扫之职,役使杂品者,隶内侍省。” 3. 四库全书“子”部“杂家”的一小类。 《四库全书总目·子部二七·杂家序》 :“辨证者谓之杂考,议论而兼叙述者谓之杂説,旁究物理、臚陈纤琐者,谓之杂品。”

zá pǐn ㄗㄚˊ ㄆㄧㄣ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