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记

解释: ◎ 杂记 zájì (1) [jottings;] ∶记载杂项的笔记;零碎的笔记 (2) [miscellanies] ∶写风景、琐事、感想等的一种文体引证解释: 1. 混杂记录。 《 礼记 ·杂记》 陆德明 释文引 汉 郑玄 曰:“杂记者,以其杂记诸侯及士之丧事。” 孙希旦 集解:“此篇所记,有与 《小记》 相似者,有与 《大记》 相似者,又有非丧事而亦记之者,以其所记者杂,故曰 《杂记》 。” 2. 亦作“ 杂纪 ”。指正史以外的史料,其中包括记载异闻逸事等笔记。 《 旧唐书 ·经籍志上》 :“乙部为史,其类十有三……三曰杂史,以纪异体杂纪。” 清 章学诚 《 文史通义 ·修志十议》 :“凡事属琐屑,而不可或遗者……当於正传之后,用杂著体,零星纪录,或名外编,或名杂记,另成一体。” 姚华 《论文后编·目录上》 :“史传之外,别有託传,始 东方朔 ;有行状,始 胡翰 。碑誌杂记,皆其遗裔也。” 鲁迅 《华盖集·忽然想到(四)》 :“历史上都写着 中国 的灵魂,指示着将来的命运……但如看野史和杂记,可更容易了然了。” 3. 文体的一种。题材多样,以记叙风景、琐事、感想为主。 薛凤昌 《文体论·杂记体》 :“杂记一体,所包甚广。凡濬渠筑塘,以及祠宇亭臺,登山涉水,游讌觴咏,金石书画古器物之考订,宦情隐德,遗闻軼事之叙述,皆记也。或施之刻石,则近于碑记;或侈为考据,又近于序跋;虽综名为记,其体不一,是诚杂也。”

zá jì ㄗㄚˊ ㄐㄧ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