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指定例的捐税。 《清续文献通考·征榷十九》 :“( 光绪 五年)又奏准 河南 清化镇 药材釐金,向由行户包交,谓之板釐。” 《清实录经济资料辑要·赋税》 :“此外有……板釐捐,活釐捐,所徵甚鉅,报解寥寥。”
bǎn lí ㄅㄢˇ ㄌㄧ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