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乙

引证解释: 1. 称人的代词。 唐 韩愈 《祭河南张员外文》 :“﹝ 韩愈 ﹞谨遣某乙以庶羞清酌之奠,祭于亡友故 河南 县令 张十二 员外之灵。” 《 太平广记 》 卷一五三引 唐 谷神子 《博异志·赵昌时》 :“闻将家点閲兵姓名声,呼‘某乙’,即闻唱‘唯’应声。” 2. 自称的代词。 唐 刘肃 《 大唐新语 ·郊禅》 :“有 唐 嗣天子臣某乙,敢昭告於昊天上帝。” 《敦煌变文集·太子成道变文》 :“九龙吐水欲(浴)太子,记(起)脚七步,一手至(指)天,一手至(指)地,口称:‘为(唯)我为尊,某乙向上更无人。’” 《敦煌变文集·不知名变文》 :“某乙莲花并总不买(卖)。”参见“ 某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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