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冠名。执法官、御史等所戴。 《 汉书 ·张敞传》 :“ 秦 时狱法吏冠柱后惠文。” 颜师古 注引 晋灼 曰:“ 《汉注》 法冠也,一号柱后惠文,以纚裹铁柱卷。 秦 制执法服,今御史服之。” 汉 蔡邕 《独断》 :“法冠, 楚 冠也,一曰柱后惠文冠。”按,柱后,法冠;惠文,武冠。后合称一种冠。参见“ 柱后 ”。 2. 执法官和御史的代称。 《 汉书 ·张敞传》 :“ 梁国 大都,吏民凋敝,且当以柱后惠文弹治之耳。” 清 钱谦益 《南京江西道监察御史陈必谦授文林郎制》 :“人中屈軼,京国为之耸观;柱后惠文,奸回于焉屏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