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校勘书籍。 《 后汉书 ·文苑传上·傅毅》 :“ 建初 中, 肃宗 博召文学之士,以 毅 为兰臺令史,拜郎中,与 班固 、 贾逵 共典校书。” 《 三国志 ·蜀志·向朗传》 :“年踰八十,犹手自校书。” 宋 无名氏 《王氏谈录·校书》 :“公言校书之例,它本有语异而意通者不取可惜,盖不可决谓非昔人之意,俱当存之。” 清 王筠 《菉友肊说》 :“刻书者,依其原本而刻之也。校书者,列各本异文,纤悉必备也。” 2. 古代掌校理典籍的官员。 汉 有校书郎中, 三国 魏 始置秘书校书郎, 隋 、 唐 等都设此官,属秘书省。 3. 唐 胡曾 《赠薛涛》 诗:“ 万里桥 边女校书,枇杷花下闭门居。” 薛涛 , 蜀 中能诗文的名妓,时称女校书。后因以“女校书”为妓女的雅称。亦省称“ 校书 ”。 清 富察登崇 《 燕京岁时记 ·财神庙》 :“每至九月,自十五日起,开庙三日。祈祷相属,而梨园子弟与青楼校书等为尤多。” 巴金 《家》 九:“在祖父自己的诗集里也曾有不少赠校书的诗句。”参阅 元 辛文房 《 唐才子传 ·薛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