械系

解释: ◎ 械系 xièxì [be] 用脚镣手铐等刑具拘禁起来 乃下相国廷尉,械系之。《史记·萧相国世家》 械系不稍宽。 清 · 方苞 《狱中杂记》 械系入老监。引证解释: 见“ 械繫 ”。 亦作“ 械係 ”。 1.戴上镣铐,拘禁起来。 《 史记 ·淮阴侯列传》 :“上曰:‘人告公反。’遂械繫 信 。” 《 宋史 ·奸臣传一·蔡确》 :“自翰林学士 许将 以下皆逮捕械繫,令狱卒与同寝处。” 《 续资治通鉴 ·宋神宗元丰四年》 :“ 禼 初领 河东 漕,时 潞州 已再籍夫,械係坊郭民 王概 等,责夫钱六万三千餘緡。” 清 袁枚 《新齐谐·赵文华在阴司说情》 :“ 京 与婢忽仆地,囈语经宿始苏,云:‘摄至冥府,与婢械繫大门外。’” 2. 指被拘禁的人。 宋 曾巩 《太子宾客致仕陈公神道碑铭》 :“ 庐陵 人喜鬭讼,械繫常充县庭。” 宋 叶适 《太府少卿李公墓志铭》 :“ 会稽 督零税急,械繫满府县,值公摄帅,尽释之,士民歌呼。”

xiè xì ㄒㄧㄝ ˋ ㄒㄧ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