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典范;法则。 《 晋书 ·隐逸传·辛谧》 :“ 謐 少有志尚,博学善属文,工草隶书,为时楷法。” 北齐 颜之推 《 颜氏家训 ·慕贤》 :“有 丁覘 者, 洪亭 民耳,颇善属文,殊工草隶……军府轻贱,多未之重,耻令子弟以为楷法。” 《 明史 ·隐逸传·杨恒》 :“ 恒 性醇篤……家无儋石,而临财甚介,乡人奉为楷法焉。” 2. 犹效法。 《 南史 ·柳世隆传》 :“ 司马公 所为,后生楷法,吾岂能止之哉。” 3. 楷书之法。 《 晋书 ·卫恒传》 :“ 上谷 王次仲 ,始作楷法。”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 卷三:“﹝ 蒋衡 ﹞工诗、古文,其 《 书法论 》 一篇,尤为讲楷法者所宗尚。” 《 花月痕 》 第四七回:“﹝ 李稷 ﹞又开了几处学堂,教二十岁下兵丁,都要读些史书,熟些核算,工些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