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概和斗斛等量器。 《 新唐书 ·叛臣传上·梁崇义》 :“﹝ 梁崇义 ﹞以概量业於市,力能舒鉤。” 《 宋史 ·理宗纪二》 :“诸路和糴给时直,平概量,毋科抑,申严收租苛取之禁。” 清 纪昀 《 阅微草堂笔记 ·滦阳续录五》 :“﹝富人﹞徵集僕隶,陈设概量……今拟以歷年积粟,尽贷乡邻。” 2. 比喻衡量事物的标准。 汉 荀悦 《 申鉴 ·时事》 :“谁毁谁誉,誉其有试者,万事之概量也。” 黄省曾 注:“言考试品贤能之虚实,犹概量较米粟之多寡也。” 用量器来确定谷物的多少。 《宣和遗事》 后集:“比来州县受纳租税,务加概量,以规出剩,可令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