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周 代朝廷种三槐、九棘,公卿大夫分坐其下,以定三公九卿之位。后因以“槐棘”喻指三公九卿之位。 晋 葛洪 《抱朴子·审举》 :“上自槐棘,降逮皁隶,论道经国,莫不任职。” 南朝 梁 任昉 《桓宣城碑》 :“将登槐棘,宏振纲网。” 清 赵翼 《哭王述庵侍郎》 诗:“奏凯归来大策勋,屡擢崇班到槐棘。”参见“ 三槐九棘 ”。 2. 《 礼记 ·王制》 :“正以狱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听之棘木之下。大司寇以狱之成告于王,王命三公参听之。”后因以“槐棘”指听讼的处所。 《 三国志 ·魏志·高柔传》 :“古者刑政有疑,輒议於槐棘之下。自今之后,朝有疑议及刑狱大事,宜数以咨访三公。” 《 资治通鉴 ·齐明帝建武四年》 :“是故先王之制,虽有亲、故、贤、能、功、贵、勤、宾,苟有其罪,不直赦也;必议於槐棘之下,可赦则赦,可宥则宥,可刑则刑,可杀则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