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周武王 时的乐名。一说 《武》 乃 武王 之乐, 《象》 乃 周公 之乐。 《 荀子 ·儒效》 :“於是 《武》 《象》 起而 《韶》 《濩》 废矣。” 杨倞 注:“ 《武》 《象》 , 周武王 克 殷 之后乐名。” 《 淮南子 ·原道训》 :“目观掉羽 《武》 《象》 之乐,耳听滔朗奇丽激抮之音。” 高诱 注:“ 《武》 《象》 , 周武王 之乐。” 《文选·司马相如<上林赋>》 :“ 《韶》 《濩》 《武》 《象》 之乐,阴淫案衍之音。” 郭璞 注:“ 文颖 曰: 《韶》 , 舜 乐也; 《濩》 , 汤 乐也; 《大武》 , 武王 乐也。 张揖 曰: 《象》 , 周公 乐也。” 唐 杨炯 《新都县学先圣庙堂碑文》 :“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至音将简易同和,广乐与神明合契。盛於中国,还陈 《武》 《象》 之容,奄有四方,自得 文王 之操。 《南风》 奏雅,知 大舜 之温,北里宣淫,体 殷辛 之暴,非天下之至和,其孰能与於此。”